茂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县名来历:茂县据《旧唐书》和《茂州志》载:茂州“以郡界茂湿山为名”,唐代至民国初期均用此名。1958年曾名茂汶,是因茂县大部分地区处于汶山地带,后阿坝州更名,始称茂县。县城凤仪镇。茂县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地处青藏高原向川西平原过渡地带,四周与北川、安县、绵竹、什邡、彭县、汶川、理县、松潘9县相邻。南北宽94.8公里,东西长116.5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1°24′~32°17′、东经102°56′~104°10′。区内高山林立,河流深切。地表为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以高山峡谷地带为主。县境山峰多在海拔4,000m左右,相对高度在1,500~2,500m左右,西部最高峰万年雪峰海拔5230米,只在东部土门地区,山势、谷坡较为低缓,相对高度一般在800m左右,土门河下游谷低,海拔仅890m,是县内最低点。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处龙门山地震带,是全国地震活跃地区之一。岷江自北向南纵贯全境。黑水河、赤不苏河、松坪河分别在大小两河口和叠溪镇汇入岷江。土门河从西向东纵贯土门全区,汇入涪江水系。